一般电气工程设计图纸应提供供电总平面图和设计总说明、高低压供电系统图、电力平面及系统图、照明平面及系统图、弱电平面及系统图、设备明细表,材料表等。其中总说明部分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电气工程设计依据,设计范围。
2、供电电源及电压,供电来源,接线方式,线路敷设方式(架空或电缆),给出总设备容量、计算容量、计算电流、计算方法等。
3、全厂或住宅小区供电线路配电形式和电路安装敷设方法,并考虑到日后电路维修的需要。
4、接地接零保护方式,接地的基本原则,接地电阻的要求,防雷保护措施。
5、对每个单项工程(子项工程)的共性问题,如进户线方式、做法、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照明的方式、安装方式等需要统一说明的内容。
6、弱电的设计范围,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议内容,设计方案、设计深度或施工分工。如有电话、广播、电视、火警、信号等系统要分别说明对施工内容和施工技术要求的共性问题。
对以上的说明在施工前审图或作预算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记熟。有问题一定要在图纸交底时解决,对当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作记录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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