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及照明平面图的说明部分应针对本工程的技术要求、统一做法、共性问题及系统图、平面图未能表述清楚的内容进行阐述。电力及照明平面图说明应放在设计图纸的首页,其主要内容有:
1、本电力及照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范围。
2、配电电源及电压,接户线敷设方式。
3、接地接零的保护方式,接地电阻的要求,施工做法,防雷保护措施和工程做法。
4、有关本工程共性问题或需要统一说明的内容。如配电箱选型和编号的原则,安装方式和工程做法及安装高度等。工程中电路安装工作需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电路安装中导线的选择和配管的原则、工程做法及技术要求。照明灯具安装时的选型、安装高度、安装位置的原则;开关、插座的选型,安装高度及安装要求等等。
5、弱电设计说明,一般弱电设计的范围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商内容。设计方案。设计深度或工程分工,如住宅楼的电话系统,建筑电工只进行电话进线管预埋,稳装电话交接箱,预埋由交接箱至各户电话出线盒、电线管和出线盒,而穿线,接线由电话局派人负责施工。
对以上的说明在施工前审图或作预算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记熟。有不清楚的或有疑问的地方要在施工前技术交底时解决。对图纸变更的地方要写进技术交底记录。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或末解决的问题也要写入技术交底记录,然后由4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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